生意通

晚明时期,从苏州地区出土的家具明器来看,其具有鲜明的统一感

   2022-10-31 林荫文史2200
导读

明代苏州地区家具能成组成套的呈现,在大量明代刻本中未见明确体现,在历史文献中也未见片语记载。晚明时期,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大量出土的家具明器,倒有鲜明的统一感。

明代苏州地区家具能成组成套的呈现,在大量明代刻本中未见明确体现,在历史文献中也未见片语记载。晚明时期,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大量出土的家具明器,倒有鲜明的统一感。


另通过明代刻本和明代保留较好的苏州园林建筑可以看到,其建筑装修的装饰手法与明式家具的装饰手法如出一辙,稍能窥见小木作与细木作之间的相关相通性。笔者认为晚明期间,民间有意识地追求成组成套家具的完整性、追求与住宅建筑装饰统一性的设计思想已悄然形成,家居陈设之间初建起了功能完整、装饰统一的系统观念。


功能成组、装饰成套的家具形态,目前从大量不同历史时间点的出土文物中可见,明代之前中原各地、苏州地区出土的家具实物或家具明器多以单个或单配发现,明代之后特别是明代时期的出土文物中,剧增了大量新种类的家具或家具明器,并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相当完整的配套组合型家具或家具明器,例如苏州、上海等地出土的明代家具模型、明器等数量较多且规正,这对研究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装饰,尤其明代家具的组合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以明万历上海潘允征墓为例,据考证墓中随葬家具明器,全部是用当地棒木按实物缩比制作,与前文列举的明代刻本插画和现存收藏品相比较差异性不大,可见明器家具能较真实地反映出实时家具的面貌。通过王正书先生的研究整理,潘允征墓明器能较客观且完整地呈现出卧房和书房家具面貌。


很显然,在当时的生活条件制约下,围绕睡卧起居方式和使用功能,作为卧具中心的大床,常配有衣架、柜、箱、盆架以及桌类,多种类型家具因一定的应用关系组合配套使用。明代书房家具深得文人重视,被视为自我德行修养之用,因而功能完备,长桌、榻几、禅椅、书架均搭配齐全,文震亨、高濂均在各自的著书中有相似介绍,也与明器呈现十分类似,可视为当时书房标配家具。


以苏州虎丘明万历王锡爵墓为例,王锡爵身份显贵,官至建极殿大学士太保。在其棺椁上前半部陈列较为整齐的家具明器,正中设木供桌,系有万字缠枝牡丹花坟黄缎桌围;右侧放云头六脚木盆架,其牙角样式与木桌牙条样式一致;左侧放云头木衣架,立柱之间设绦环板,其装饰纹样采用卍字纹,与桌椅后面放置的木床立柱围子装饰一致,皆用卍字纹。


大床、衣架、脸盆架都为卧室家具,处于相同空间,由此可见,明器家具在造型细节和装饰元素运用方面有趋同性,工匠制作时有意识地考虑到明器家具的整体感。


综上所述,以上两例明器主人均为从政士大夫,家境显贵,明器家具均反映出功能成组、装饰成套的系统性,多少能折射出真实生活环境中家具面貌。从前文收集的明代刻本中却鲜有整体感强烈的家具呈现,多如文震亨在《长物志》中所写之状况:“位置之法,繁简不同,寒暑各异,高堂广榭,曲房奥室,各有所宜。”往往体现按需放置,一物多用的灵活性。


但经济实力较强的家庭已开始注重家具功能的配套性和装饰文化的一致性,可以认为明代家具的整体意识已经具备。而一般平民家庭因经济局限,无法追求成组成套的固定形式,还仅停留在功能搭配的选择中。


家具与建筑装折的整体形态。明正德七年,告老返乡的朝臣王献臣正式邀请文徵明介入拙政园的造园活动,同时也拉开了在苏州创造出有别于皇家园林风格,独特江南品味的“中国画”式私家园林的帷幕。


从正德至崇祯年间,陆续建有南园、留园、山园、艺圃、归园田居(拙政园东部)等大量私家园林如雨后春笋,在大量的造园活动中,园林主人放怀怡情的创想与本土香山帮匠人精湛的水木作工艺紧密结合、相得益彰,共同创造了中国私家园林的典范。



从大处看,叠石山水与大木作形成了园林主体:从小处看,属小木作范畴的装折成就了建筑的精益求精。“装折”一词源于晚明著名造园艺术家计成所著的《园冶》,亦称装修,包括屏门、户桶、风窗、挂落、罩、天花之类。与建筑内陈设的家具属不同范畴,装折与大木作相依,可看作建筑空间的围合结构,而家具属生活器物,不属于建筑范畴。看似不相干的两者,却因讲究相同的美学思想,而协调统一起来。表现在如下两点:


其一,初建轻雕刻重几何装饰的审美观。出于理性的功能需求和客观限制,装折的形象一般要符合功能需要和结构要求。撇开装折或家具在装饰层面的文化意义,单讲构件形式,更多还是来自功能需要的原发性,继而才是艺术加工的创新。苏作家具造型的艺术性也能反映岀这一点。


中国木结构方式无论大木作建筑还是小木作装折,以及细木作家具,都因自身体量关系与木料体量形成反差,智慧的工匠找到了一条利用木方制作框架结构的方法,木方有大有小,在体量感上,装折与家具相接近。


计成作为晚明造园专家,在其《园冶》中对当时流行的户棉柳条式进行了创新,其造型样式竞达四十多种,不仅将简约的柳条式通过横条的疏密处理变化出多样造型,同时还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人字式、井字式、杂花式、玉砖街式、八方式的变体,或独立成型或两两结合,创造出可根据实际大小进行变化的样式。


在这些丰富的样式中,均以长线条、短线条元素进行变化组合,与来自西方的现代构成主义的方法如出一辙,可以看到晚明时期的设计师充满智慧的美学已经十分靠近现代几何美学,讲究简繁之道,简单中求多变。风窗、挂落、罩的多变与户桶的造型手法一致。


同样借鉴了户棉透格样式,在家具中呈现出来的有透格柜或架的柜门、床榻围子、甚至玫瑰椅的椅背。苏作明代家具在整个中国传统家具体系中属于较简洁的一类,其装饰之道并非厚重繁多的雕饰,而在于功能结构与精简造型的完美结合,仅有的雕饰常出现在牙条牙角、椅榻靠背等部位。其他线材的装饰性是依靠线材的断面的变化与变形来完成,继而形成丰富多变的线脚、抹边等。


园林建筑的装折,如屏门、户桶面积较大,造型中会出现束腰板、裙板多为不通透的板材结构,常以浮雕饰之,但面积较大的户桶根空、风窗则采用通透变化的几何图形来装饰。可见在晚明苏州的园林建筑内,局部小面积的雕饰和大面积的透格装饰在装折和家具中已建立起类似的造型手法,即轻雕刻重几何变化的审美意识。


其二,追求装饰题材的一致性。主人以物寄志的设计思想不仅存在于整体的园林规划与建筑上,在装折与家具的装饰细节上更寄托了使用者的思想涵义。祈吉和风雅是苏州文人园林的两大主题。建筑的装折以及家具的装饰也是体现园林主题的载体,它们都能反映出主人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


其装饰主题依靠不同的纹样来获得,而纹样在装折处或是家具上往往通过两类形式体现:一类为具象图案,如人物故事、物什场景、祥鸟瑞兽、名贵花木等,均包含其文化涵义和象征意义;另一类为抽象化图案,被视为一种创新,其装饰意义大于祈祷意义。


在此研究的园林内装折图案,以《园冶》图例和大量明刻本为主要研究对象,因为明代之后入清,样式翻新,且从简洁向繁杂精巧演变,后世更有明显的晚清海派风格,故先剔除辨认。同理,对目前园林建筑内配置的家具更不能视为研究对象,因时代变更,破坏严重,目前室内装折与家具陈设都可能是重修或从别处迁移而来,已无原物面貌。也需要从大量明刻本中找寻蛛丝马迹。


明中叶以后,吴中文人追求“隐逸”文化,在园林里构建自己“居尘而出尘"的安乐土。对传统纹样中追求功名与富贵的文化寄托日渐淡化,转而追求隐喻方式来象征或预示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寻求恰当的文人表达方式时,有两类重要的主流表达,即由具象图案演变而来意象表达和由宗教文化的转化而来的抽象表达。


前者重在对自然花卉的变形,因为自然花卉相比动物或人物能较容易进行变形,深受文人与工匠们的喜欢,其中柳条式、梅花式、海棠花式、冰裂纹是最常见的,可见受欢迎程度。自然花木对于文人园主,不仅是欣赏对象,更是寄托感情,表现理想的移情对象。把自然美和人的境界相联系,用花品比拟人品,是一种优雅的表达方式。


常见的花卉有忍冬、海棠、牡丹、葵花、梅花、莲花、石榴、灵芝等。多以木雕形式出现在板门、窗户、花罩、家具上,或者家具构件的外形直接模拟花卉(海棠轩、梅花凳)。后者在装饰图案中吸收释、道教义,应用谐音、象形、寓意、文字等方法,创造出丰富的图案。宗教符号延展为吉祥图案所表达的大多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如盘长,在佛教原义为“佛说回环贯彻,一切通明”,后有生命或好事绵延不绝的涵义。


在建筑应用最为广泛的形式有梅花盘长、四合盘长、万代盘长、套方胜盘长、方胜盘长等,象征绵延贯通。方胜,建筑装饰的主要纹样之一,是将两个菱形互叠而成,象征同心吉祥、克制邪恶。环纹,环有旋转之意,象征好事连连。


卍字纹则是一种护身或具有强烈宗教意义的符咒,根据梵文译为吉祥海云相,意为吉祥之所集,其连续不断的排列寓意吉祥连绵不断。此纹在文震亨的论述中视为最俗,但在大量历史图考中反复出现,却能反映出民间的喜好程度。盘长、方胜、环纹以及卍字纹因其单个造型简约,再进行二方连续、四方连续图案时,能形成端庄优雅的大面积图案,因而常被运用。


①如前所述,从人类学研究角度,明式家具是客观把握中国苏州地域文化的复合体,即存在若干文化要素的分类与机能,以及具备相互组织关系的完整体系。如若理清明式家具体系的文化要素以及各文化要素间的结构关系,需以对明式家具的具体观察为目的,同时借助理论与观察的研究手段,肢解与整合相互连续的实际存在,即一是基于人类学文化理论的组织来划分,二是基于实际观察与调查而进行划分。


当然,把一个完整结构和机能的明式家具文化分解为单个要素,其本身就是勉强的,但是,为了具体地调查研究明式家具,并合理解释明式家具体系内各个要素的组织结构,借助宏观的人类学视野,能较全面而系统地研究明式家具体系问题。


②明式家具体系有鲜明的体系特征。从历史时间段来看,明式家具体系的成型时期介于明清两代更迭之间,也是介于继承宋元与流变清式之间,未因朝代的更迭而变动,而是因人文需求的改变而变化,整体而言,有较完整的发展过程和起止时间。


同时,明式家具体系在一定的时空中得以构建,苏州地域文化的主要影响直接而深刻,受外来文化的侧面影响较弱,因而体系相对独立。也因此容易形成地域文化特征较强的家具造型形态,即:形成围绕当时生活所需的六大家具类型;承具、坐具、卧具三大类型的结构方式趋向一致,因限于功能、尺寸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简化表面的雕镂装饰,注重材料美观、结构合理,体谅轻巧之形态特征。


③纵观中国古典家具的发展,从唐代以来积累的高型家具类型、家具结构工艺对明式家具影响最深,这种历史积累是体系表现形式中的继承部分;而区别于唐宋元体系,呈现出与传承所不同的崭新部分,应当是当时的社会文化、价值文化和技术文化并举的状况下,当地多元文化因素,以及围绕经济生活展开的社会行为和物质革新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当家具的形态符号作为媒介而积累在意识中时,就不仅仅只是技术知识的承接,而是人类的生活经验、经济行为等也被固定化并加以积累的结果。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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